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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AG某单位宣传橱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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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单位宣传橱窗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 3222号新房大厦 18 楼1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凯发AG、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 股东和管 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 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开标前在军队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凯发AG,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 3222号新房大厦 18 楼1802室。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①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凯发AG,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确认无误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材料有误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④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申领地点现场,经确认无误后领取谈判文件。(四)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